傻逼的胜利

树啊 发表于 2009-06-26 13:22:54

        还是不会在这里上图片,网易相册又不行,nnd。
        看了最近一期的凤凰周刊,封面是一个煽情的名字,《最后的喀什》,看来喀什老城的拆迁已成定局,傻逼又一次得到了胜利。
        那些老人们大概如何也想不到,世代居住了几百年,历尽几代统治的房子,如今一声令下,轰然变成碎屑。简单,粗暴,这就是征服者的手段。
       去年的 新疆之行结束后,一直急切地想要故地重游,在我,这还是第一次。念念不忘的主要原因就是喀什,我在游记里写过,这个城市和中国绝大多数的城市如此不同,在今天,简直是个奇迹。然而,奇迹终归要消失。按照政府的规划,在老城的废墟上将盖起整齐的六层火柴盒式建筑,这是傻逼的胜利,老大哥的胜利。
         去年的新疆之行,适逢爆炸案,南疆一路下来神经紧张。然而即使是外人的浮光掠影,也多少能体会这个有着强烈宗教感情的民族当下的心情。幸福生活,全部指望所谓大国的仁慈,智慧,和胸怀。如此渺茫,如此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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皱眉头

树啊 发表于 2009-06-23 13:11:18

我有个皱眉头的习惯,完全不自觉的那种,发呆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的时候,坐车走路看书的时候,眉间都有一个拉得扁平的川字。
大概心里始终有一个郁闷的基调?大概是眼睛聚焦出了问题?否则为什么即使读快乐的书,始终不自觉地皱着?
或许应该去换副眼镜,最近感觉,皱太多眉头,眉间隐隐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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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

树啊 发表于 2009-06-22 18:36:44

出差四天,累毙。主要是睡眠严重不足,从昨天到今天的二十几个小时,一共只迷糊了两个小时。
对东北的酒风深恶痛绝!但酒后百态比小说还好看。
从海风习习的大连回到脏乱差的广州,出机场的瞬间,差点热晕。
打的遇到恶司机拒载,极度困顿的我大发了顿脾气(也就是声量加大和司机理论了几句)。tnnd。
从早上八点20登机到下午1点半下飞机,整整在飞机里面捂了五个小时,原因是起飞前几分钟突然有个教师旅游团要求下飞机,需要重新打开行李舱拣行李,并最终导致空管在一个半小时后才重新给出起飞命令,而这起闹剧的理由竟然是大连教育局以集体外出未请假的名义勒令该团立刻停止旅游活动。tnnd,想不通为什么做了老师连私人活动都要打报告?
之前从广州飞沈阳也是晚点一个多小时。
如此总结看来,这次出差诸事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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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

树啊 发表于 2009-06-18 17:19:45

嗬嗬嗬,写博之前先讪笑三声。
最近两天,所有的睡前时光(从晚饭后到上床前4、5个小时一动不动地坐在电脑前)都给了《twilight》,这本关于吸血鬼的小说再度让我暴露本性——我是个停不下来的reader。如果不是肥同学几次怒目相向,我估计真会通宵达旦。
停不下来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首先,和一切畅销书一样,它讲了一个打动女人心的爱情故事,而且还是禁忌之恋。其次,和所有畅销书一样,它容易阅读,即使是对我这种从来不读英文书的人。最后,我本来是个容易失控的人。
故事读了一大半的时候,忍不住要去看看真人演的电影,并不太意外的是,这部电影本身非常平淡,几乎不像个电影,而像个编剧用镜头串起来的潦草笔记。
可喜的是,豆瓣上的评论让人乐不可支,主要是关于男猪脚的长相。这位Robert同学据说因为该片一炮而红,但我却怎么也不能从他的鞋拔子脸上得到任何乐趣。n个天才的同学觉得此人长的像姚明。bingo!这就是我一直觉得他眼熟的原因。嘿嘿。
好吧,小说我猜我还会继续读下去,还有一个系列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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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类

树啊 发表于 2009-06-05 15:54:20

         昨天写了一篇关于防噪耳机的博客,讨论的是公交车上听MP3的问题,因为网络故障,丢失在浩瀚的比特海中。
         今天早上看新闻才后怕,幸好昨天的博客没发出来,否则会被人笑掉大牙,公交车上第一要紧的是抗高温,抗爆炸,至于抗噪音这种事情,是柔弱的小资产阶级行径。
        我们的生活依然充满娱乐性。llp同学说,今天早上看新闻,先是梁洛施产子,李嘉诚抱孙,然后是罗京去世,成都公交车大火。生生死死,生生死死。毛主席说了,有的轻如鸿毛,有的重如泰山。
        所谓的天堂城市的称谓主要是媒体手淫的结果。一小拨人的手淫加上一大拨人的意淫。。杭州也好,成都也好。谁去问问那些每天挤公交车n个小时的人,谁去问问那些骑自行车或走路的人,生活的这个城市到底是不是天堂?
        不得不残忍地说一句,你,我,还有更多的人,所有未死,将死,已死的,都是那些轻如鸿毛的人。历史这辆公交车终将从我们身上碾过,像碾过空气一样。而即使是有幸坐上这辆车上的人,也终将驶进黑暗 ,驶进虚无,驶进空无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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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生童话: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树啊 发表于 2009-05-30 22:47:08

(网上下的,不知道是谁的翻译,enjoy)
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那是我小时候听来的。从那时起,我每次一想到它,就似乎觉得它更可爱。故事也跟许多人一样,年纪越大,就越显得可爱。这真是有趣极了!

我想你一定到乡下去过吧?你一定看到过一个老农舍。屋顶是草扎的,上面零乱地长了许多青苔和小植物。屋脊上有一个颧鸟窠,因为我们没有颧鸟是不成的。墙儿都有些倾斜, 窗子也都很低,而且只有一扇窗子是可以开的。面包炉从墙上凸出来,像一个胖胖的小肚皮。有一株接骨木树斜斜地靠着围篱。这儿有一株结结疤疤的柳树,树下有一个小水池,池里有一只母鸡和一群小鸭。是的,还有一只看家犬。它对什么来客都要叫几声。

乡下就只有这么一个农舍。这里面住着一对年老的夫妇——一个庄稼人和他的妻子。不管他们的财产少得多么可怜,他们总觉得放弃件把东西没有什么关系。比如他们的一匹马就可以放弃。它依靠路旁沟里的一些青草活着。老农人到城里去骑着它,他的邻居借它去用,偶尔帮忙这对老夫妇做点活,作为报酬。不过他们觉得最好还是把这匹马卖掉,或者用它交换些对他们更有用的东西。但是应该换些什么东西呢?

“老头子,你知道得最清楚呀,”老太婆说。“今天镇上是集日,你骑着它到城里去,把这匹马卖点钱出来,或者交换一点什么好东西:你做的事总不会错的。快到集上去吧。”

于是她替他裹好围巾,因为她做这件事比他能干;她把它打成一个双蝴蝶结,看起来非常漂亮。然后她用她的手掌心把他的帽子擦了几下。同时在他温暖的嘴上接了一个吻。这样,他就骑着这匹马儿走了。他要拿它去卖,或者把它换一件什么东西。是的,老头儿知道他应该怎样来办事情的。

太阳照得像火一样,天上见不到一块乌云。路上布满了灰尘,因为有许多去赶集的人不是赶着车,便是骑着马,或者步行。太阳是火热的,路上没有一块地方可以找到荫处。

这时有一个人拖着步子,赶着一只母牛走来,这只母牛很漂亮,不比任何母牛差。

“它一定能产出最好的奶!”农人想。“把马儿换一头牛吧——这一定很合算。”

“喂,你牵着一头牛!”他说。“我们可不可以在一起聊几句?听我讲吧——我想一匹马比一头牛的价值大,不过这点我倒不在乎。一头牛对于我更有用。你愿意跟我交换吗?”

“当然我愿意的!”牵着牛的人说。于是他们就交换了。

这桩生意就做成了。农人很可以回家去的,因为他所要做的事情已经做了。不过他既然计划去赶集,所以他就决定去赶集,就是去看一下也好。因此他就牵着他的牛去了。

他很快地向前走,牛也很快地向前走。不一会儿他们赶上了一个赶羊的人。这是一只很漂亮的羊,非常健壮,毛也好。

“我倒很想有这匹牲口,”农人心里想。“它可以在我们的沟旁边找到许多草吃。冬天它可以跟我们一起待在屋子里。有一头羊可能比有一头牛更实际些吧。“我们交换好吗?”

赶羊人当然是很愿意的,所以这笔生意马上就成交了。于是农人就牵着他的一头羊在大路上继续往前走。

他在路上一个横栅栏旁边看到另一个人;这人臂下夹着一只大鹅。

“你夹着一个多么重的家伙!”农人说,“它的毛长得多,而且它又很肥!如果把它系上一根线,放在我们的小池子里,那倒是蛮好的呢。我的老女人可以收集些菜头果皮给它吃。她说过不知多少次:‘我真希望有一只鹅!’现在她可以有一只了。——它应该属于她才是。你愿不愿交换?我把我的羊换你的鹅,而且我还要感谢你。”

对方一点也不表示反对。所以他们就交换了;这个农人得到了一只鹅。

这时他已经走进了城。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人和牲口挤做一团。他们在路上走,紧贴着沟沿走,一直走到栅栏那儿收税人的马铃薯田里去了。这人有一只母鸡,她被系在田里,为的是怕人多把她吓慌了,弄得她跑掉。这是一只短尾巴的鸡,她不停地眨着一只眼睛,看起来倒是蛮漂亮的。“咕!咕!”这鸡说。她说这话的时候,究竟心中在想什么东西,我不能告诉你。不过,这个种田人一看见,心中就想:“这是我一生所看到的最好的鸡!咳,她甚至比我们牧师的那只抱鸡母还要好。我的天,我倒很想有这只鸡哩!一只鸡总会找到一些麦粒,自己养活自己的。我想拿这只鹅来换这只鸡,一定不会吃亏。”

“我们交换好吗?”他说。

“交换!”对方说,“唔,那也不坏!”

这样,他们就交换了。栅栏旁的那个收税人得到了鹅;这个庄稼人带走了鸡。

他在到集上去的路上已经做了不少的生意了。天气很热,他也感到累,他想吃点东西,喝一杯烧酒。他现在来到了一个酒店门口,他正想要走进去,但店里一个伙计走出来了;他们恰恰在门口碰头。这伙计背着一满袋子的东西。

“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农人问。

“烂苹果,”伙计说。“一满袋子喂猪的烂苹果。”

“这堆东西可不少!我倒希望我的老婆能见见这个世面呢。去年我们炭棚子旁的那棵老苹果树只结了一个苹果。我们把它保藏起来;它待在碗柜一直待到裂开为止。‘那总算是一笔财产呀。’我的老婆说。现在她可以看到一大堆财产了!

是的,我希望她能看看。”

“你打算出什么价钱呢?”伙计问。

“价钱吗?我想拿我的鸡来交换。”

所以他就拿出那只鸡来,换得了一袋子烂苹果,他走进酒店,一直到酒吧间里来。他把这袋子苹果放在炉子旁边靠着,一点也没有想到炉子里正烧得有火。房间里有许多客人——贩马的,贩牲口的,还有两个英国人:他们非常有钱,他们的腰包都是鼓得满满的。他们还打起赌来呢。关于这事的下文,你且听吧。

咝——咝——咝!咝——咝——咝!炉子旁边发出的是什么声音呢?这是苹果开始在烤烂的声音。

“那是什么呢?”

唔,他们不久就知道了。他怎样把一匹马换得了一头牛,以及随后一连串的交换,一直到换得烂苹果为止的这整个故事,都由他亲自讲出来了。

“乖乖!你回到家里去时,保管你的老婆会结结实实地打你一顿!”那两个英国人说。

“她一定会跟你吵一阵。”

“我将会得到一个吻,而不是一顿痛打,”农人说。“我的女人将会说:老头子做的事儿总是对的。”

“我们打一个赌好吗?”他们说。“我们可以用满桶的金币来打赌——100镑对112镑!”

“一斗金币就够了,”农人回答说。“我只能拿出一斗苹果来打赌,但是我可以把我自己和我的老女人加进去——我想这加起来可以抵得上总数吧。”

“好极了!好极了!”他们说。于是赌注就这么确定了。 

店老板的车子开出来了。那两个英国人坐上去,农人也上去,烂苹果也坐上去了。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农人的屋子面前。

“晚安,老太太。”

“晚安,老头子。”

“我已经把东西换来了!”

“是的,你自己做的事你自己知道。”老太婆说。

于是她拥抱着他,把那袋东西和客人们都忘记掉了。

“我把那匹马换了一头母牛。”他说。

“感谢老天爷,我们有牛奶吃了。”老太婆说。“现在我们桌上可以有奶做的食物、黄油和干奶酪了!这真是一桩最好的交易!”

“是的,不过我把那头牛换了一只羊。”

“啊,那更好!”老太婆说。“你真想得周到:我们给羊吃的草有的是。现在我们可以有羊奶、羊奶酪、羊毛袜子了!是的,还可以有羊毛睡衣!一头母牛可产生不了这么多的东西!

她的毛只会白白地落掉。你真是一个想得非常周到的丈夫!”

“不过我把羊又换了一只鹅!”

“亲爱的老头子,那么我们今年的马丁节①的时候可以真正有鹅肉吃了。你老是想种种办法来使我快乐。这真是一个美丽的想法!我们可以把这鹅系住,在马丁节以前它就可以长肥了。”

①马丁节(Mortensdag)是在11月11日举行,在欧洲的许多国家里,这个日子说明冬季的开始,等于我们的“立冬”。丹麦人在这天吃鹅肉。

“不过我把这只鹅换了一只鸡。”丈夫说。

“一只鸡?这桩交易做得好!”太太说。“鸡会生蛋,蛋可以孵小鸡,那么我们将要有一大群小鸡,将可以养一大院子的鸡了!啊,这正是我所希望的一件事情。”

“是的,不过我已经把那只鸡换了一袋子烂苹果。”

“现在我非得给你一个吻不可,”老太婆说。“谢谢你,我的好丈夫!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知道,今天你离开以后,我就想今晚要做一点好东西给你吃。我想最好是鸡蛋饼加点香菜。我有鸡蛋,不过我没有香菜。所以我到学校老师那儿去——我知道他们种的有香菜。不过老师的太太,那个宝贝婆娘,是一个吝啬的女人。我请求她借给我一点。

‘借?’她对我说:‘我们的菜园里什么也不长,连一个烂苹果都不结。我甚至连一个苹果都没法借给你呢。’不过现在我可以借给她10个,甚至一整袋子烂苹果呢。老头子,这真叫人好笑!”

她说完这话后就在他的嘴上接了一个响亮的吻。

“我喜欢看这幅情景!”那两个英国人齐声说。“老是走下坡路,而却老是快乐。这件事本身就值钱。”

所以他们就付给这个种田人112镑金子,因为他没有挨打,而是得到了吻。

是的,如果一个太太相信自己丈夫是世上最聪明的人和承认他所做的事总是对的,她一定会得到好处。

请听着,这是一个故事!这是我在小时候听到的。现在你也听到它了,并且知道那个老头子做的事儿总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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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

树啊 发表于 2009-05-21 15:25:54

       某一天下班回来,故态复萌,无缘无故一肚子怨气。
       到家还很早,没有人,找出《卡拉马佐夫兄弟》,一口气扎了进去。
       有时候对小说还抱着罗曼蒂克的幻想,以为可以借此超脱,或者说是隐遁。余华曾经说过类似的意思,借更黑暗的阅读克服现实的黑暗,用的不是克服这个词,但大意如此。这是比古希腊悲剧远为世俗的用途,借小说里的庸常逃避现实的琐屑。
        大学里有个喜欢的老师,某一次课上说自己最不能忍受陀思妥耶夫斯基,啰嗦,絮叨,总之读不下去,连强迫也不行。我大概就像老陀最惯常描写的那些个人物,当下激动起来,或许嘴角开始不自觉地抽搐,眼睛里射出被痛苦灼伤的光来,然而终于一言不发。喜欢的老师这样鄙视自己喜欢的作家,当下觉得无尽的遗憾。
        时隔几年再读这本书,啰嗦、絮叨、这些词很自然地都跳了出来。但就像老朋友身上的缺点,一目了然却欣然接受。回想起来,看的第一本书是《罪与罚》,当中有一种害热病式的古怪热情,却觉得作者多少有点冷漠与刻薄。这或许是老陀结构最为匀称、好读的书,但没有打动我。真正喜欢上这个俄国人是在读完卡拉马佐夫之后,我至今记得自己坐在图书馆前面小树林里的某个水泥花坛上,看阿廖沙的某一个段落留下泪来,抬头被个陌生人撞见,觉得极为搞笑。待到全心折服是在《地下室手记》之后,我觉得自己多少有点像这位可笑的仁兄,既自弃自恋又自怜。
        毫无疑问,卡拉马佐夫式的分裂对应了我对自己厌恶和自恋,那些纠结在心中到死也不能解答的谜团更像极了我心中的混乱怀疑。像找到了自己的族人和首领,我慢慢把老陀推上神坛,终于有一天又怀疑起来。云二爷有一次对我说过大致的话,如果阅读只是验证和加深了绝望,那这样的阅读很可怀疑,说到底不过是自恋。自恋的结论是我自己加上的,那是大四快毕业的时候吧,我结束了同卡拉马佐夫的蜜月期。
       在结束之前,发生了一件现在看起来尤为搞笑的事情。那时候我正在搜看所有能找到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传记。不记得哪一本了,提到老陀猥亵幼女的传闻。这样的传闻当然无从验证,但我却极其罗曼蒂克地发起火来,认为作者是卑鄙的诽谤。正好有个室友在场,这个平时不爱辩论的女生或许只是出于恶作剧心理,当下便针锋相对地为传记作者辩护起来。高尚的小说不一定出自高尚的作家,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我却大大地感情用事了一会儿,之后几天都不愿意搭理这位室友。那是7月将至的时候,暑假一过,这位有趣的室友就去了南大,现在不晓得在哪,以后相聚可以当作笑谈了。
        顺着这样的思路,我会不可遏止地堕入回忆的俗套。而这些回忆,昨天晚上已经辗转反侧地走过一遍了。说到底,这还是一种自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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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眼

树啊 发表于 2009-05-11 11:46:40

        得了干眼症,几天不用电脑,不看书,尽量减少用眼,昨天稍微好些,便吭哧吭哧地看了半天《小团圆》,憋死洒家!不习惯竖排,半天只读了半本。
        今天翘班在家,其实本来打算去的。走到车站,前脚刚走了一辆车。太阳白花花地洒了一地,眼睛睁不开,油然而生一阵无聊。老子不高兴了。
       上网,看到云二爷的留言。问我有没听说一位校友被飙车党撞死的消息。NND,我前两天听到本地新闻里说,还以为是在广州。
         说到三菱跑车,我住处的楼下经常可以见到。每次经过都是一阵鬼哭狼嚎,正所谓“牛逼哄哄”。我脑瓜子傻,每次听见肥同学咒骂,还要为飙车的人说几句话。如今看来,往小里说,我是脑子“拎不清”,往大里说,我是为虎作伥。
         关于这起恶性事件,若说我个人有多难过。这是假的。亲人是“切肤之痛”,而于我这种路人,不过是背后的一阵发冷。文二路的那条斑马线,我过去也走过十次八次。有人说得好,谭卓是为大家死了一次。
       最近又悲观得很,疑心过去所受的总总教育,教人善良,谦让,牺牲自己成全所谓共同的理想都不过是又一套愚民策略。说到底,人也就是高级动物。而我这种悲观,还是上了他们的当,因为我因此对自己劝说成功,从今以后只做一个世故胆小保全自己的成年人,为这荒唐世界又添上一块温良好用的砖头,成全他们千古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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